《禮記.王制》:"以三十年之通,制國用。"孔穎達疏:"每年之率,入物分為四分,一分擬為儲積,三分而當年所用。二年又留一分,三年又留一分。是三年揔得三分,為一年之蓄。三十年之率,當有十年之蓄。"又《漢書.食貨志上》:"民三年耕,則余一年之畜……三考黜陟,余三年食。"后遂以"余一余三"謂連年豐收,家有儲糧,國庫充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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