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務 河務在引證解釋清代指疏治河道、修筑堤岸等治水事務。多指治理黃河。清劉大櫆《送張閑中序》:“皇帝御極之元年,命山東按察使齊蘇勒總督河務。”《清史稿·河渠志一》:“至海道雖不暢通,河務未可全廢,此時治河之法,不外古人‘因水所在,增立堤防’一語?!敝苋瓴恫苎┣坌鳌范骸耙^善在雍正六年,就官授內(nèi)閣侍讀學士,協(xié)理江南河務。”
關于河川水利等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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