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教導,告誡。
⒈ 教導,告誡。
引宋 程洵 《滕府君行狀》:“及擢第守四方,則又日以異時里閭所見聞、人情之誠偽、事理之是非誨飭之,由是二子克自樹立,為時所稱。”
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絡或由網友提供,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系,我們將立即處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中華漢語詞典allstream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24058711號
免責聲明:本站非營利性站點,以方便網友為主,僅供學習。合作/投訴聯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