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還摯”。
⒉ 古人執(zhí)禮求見,被求見的人表示地位相等,不敢當而歸還其禮物。
⒈ 亦作“還摯”。古人執(zhí)禮求見,被求見的人表示地位相等,不敢當而歸還其禮物。
引《荀子·堯問》:“我, 文王 之為子, 武王 之為弟, 成王 之為叔父,吾於天下不賤矣,然而吾所執(zhí)贄而見者十人,還贄而相見者三十人。”
楊倞 注:“禮,臣見君則不還贄,敵者不敢當則還贄,禮尚往來也?!?br />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:“主人復見之以其摯,曰:‘曏者,吾子辱使某見,請還摯於將命者?!?br />《隋書·禮儀志三》:“致食訖,又命公一人,弁服乘車,執(zhí)贄,設九儐以勞賓,王設九介,迎於門外,明日,朝服乘車,還贄于公?!?/span>
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(wǎng)絡或由網(wǎng)友提供,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(lián)系,我們將立即處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中華漢語詞典allstream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24058711號
免責聲明:本站非營利性站點,以方便網(wǎng)友為主,僅供學習。合作/投訴聯(lián)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