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謙稱自己的表字。
⒉ 婊子,妓女。
⒈ 謙稱自己的表字。
引明 葉憲祖 《碧蓮繡符》第三折:“不如改易姓名,就用賤表,喚做 孔兼。”
⒉ 婊子,妓女。
引明 單本 《蕉帕記·下湖》:“今日之游,可謂極樂,只是少個妓者。明日待小弟作東,攜了幾個賤表,再來走走何如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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