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隋·唐至清,中央行政機(jī)構(gòu)分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
⒈ 隋 唐 至 清,中央行政機(jī)構(gòu)分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 秦 漢 之中央行政為九卿所分掌。 魏 晉 以后,由尚書分曹治事,曹便漸變?yōu)楹髞淼牟俊?隋 初于尚書省立吏、祠、度支、左戶、都官、五兵六部。 唐 改祠部為禮部,度支為戶部,左戶為工部,都官為刑部,五兵為兵部,統(tǒng)歸尚書省管轄。 宋 沿襲未改。 元 六部歸中書省管轄。 明 廢中書省,六部獨(dú)立,直接對皇帝負(fù)責(zé),相沿至 清 末。
⒈ 古代官制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部的總稱。
引《警世通言·卷二四·玉堂春落難逢夫》:「車馬喧闐,盡六部九卿之輩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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