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參互列舉。
⒈ 參互列舉。
引晉 杜預(yù) 《<春秋經(jīng)傳集解>序》:“故史之所記,必表年以首事,年有四時,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。”
楊樹達(dá) 《古書疑義舉例續(xù)補·兩名錯舉例》:“《漢書》他篇中兩名錯舉之例尚多。 《鄒陽傳》云:‘六齊望于 惠后?!?孟康 注:‘謂 惠帝 與 呂后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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