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主 事主,指事情的主謀;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。見清 沈德潛《百一詩》之四:“事主訴縣官,縣官不愿聞?!?/p>
事主shìzhǔ
(1)[thevictimofacrime]∶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
事主訴縣官
(2)[chiefinstigator]∶事情的主謀
(3)[weddingorfunerealfamily]∶辦理婚喪喜事的人家
侍奉君主。
漢.禰衡〈鸚鵡賦〉:「女辭家而適人,臣出身而事主?!?br>唐.杜甫〈暮春題瀼西新賃草屋〉詩五首之四:「事主非無祿,浮生即有涯?!?br>
主持事務(wù)者。
《晉書.卷八五.何無忌傳》:「天下自有強(qiáng)弱,雖強(qiáng)易弱,正患事主難得耳!」
刑事案件的被害人。
《元史.卷一九.成宗本紀(jì)二》:「詔強(qiáng)盜奸傷事主者,首從悉誅?! ?br>
英語victim(ofacriminal)?,partyinvolved(inadisputeetc)?,maininstigat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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