舉火 舉火,指點(diǎn)火;過活,維持生計(jì)。見《禮記·問喪》:“水漿不入口,三日不舉火,故鄰里為之糜粥以飲食之。”
舉火jǔhuǒ
(1)[lightakitchenfire]∶生火做飯
三日不舉火,十年不制衣。——《莊子·讓王》
(2)[lightafire]∶點(diǎn)火
舉火示警
點(diǎn)火。
《管子.弟子職》:「昏將舉火,執(zhí)燭隅坐?!?br>《漢書.卷七.昭帝紀(jì)》:「夏,旱,大雩,不得舉火?!?br>
生火煮飯。
《莊子.讓王》:「三日不舉火,十年不制衣?!?br>
過活,維持生計(jì)。
《晏子.內(nèi)篇.雜下》:「國之簡士,待臣而后舉火者,數(shù)百家。」
《北齊書.卷三四.楊愔傳》:「重義輕財(cái),前后賜與,多散之親族,群從弟姪十?dāng)?shù)人,并待而舉火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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