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尹 府尹,官名。北宋曾于京都開封設(shè)置府尹,以文臣充,專掌府事,位在尚書下、侍郎上,少尹二人佐之,然不常置。明代于應(yīng)天、順天,清代于順天、奉天設(shè)置府尹,其佐官稱府丞。始于漢代之京兆尹。一般為京畿地區(qū)的行政長官。唐代之東都﹑西都﹑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,皆置府尹。宋代開封之府尹不常置。明代之應(yīng)天﹑順天,清代之順天﹑奉天,均置府尹。后亦用以泛稱太守。 另外,泰國的府一級的行政長官也被中文翻譯為“府尹”
府尹fǔyǐn
[prefecturalmagistrate]府級的最高長官,相當(dāng)明清時代的知府
職官名。始于漢代于京畿置的京兆尹,掌地方行政。唐代西都、東都、北都亦各置府尹,明、清襲之。后泛指太守。
英語magistrate,prefect
德語richterlicherBeam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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