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兆 京兆是西安的古稱,漢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稱,是周朝王畿、秦代京畿之后對都城轄域的謂稱。如《水經(jīng)注》中有“京兆上洛”;《隋書·地理志》記:“京兆藍田縣有關(guān)官。”。也是古代的二級行政單位,所轄范圍相當(dāng)于陜西西安及其附近所屬地區(qū)。
京兆jīngzhào
(1)[capital]
(2)指京師所在地區(qū)
京師有京兆獄。——清·方苞《獄中雜記》
(3)指管理京師地區(qū)的衙門。
京兆五城即不敢專決。——清·方苞《獄中雜記》
(4)指京兆尹,即京師的地方長官
韓愈吏部權(quán)京兆。——宋·胡仔《苕溪漁隱叢話》
地名:(1)?漢置,為京師三輔之一。參見「京兆尹」條。(2)?民國初年改稱清順天府為 「京兆」,直隸中央。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,遂廢入河北省。今北平市為其舊治。
職官名。漢代轄治京兆地區(qū)的行政長官。參見「京兆尹」條。
英語capitalofacountry
法語capitaled'unpay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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