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鼓院 【釋義】:1.古代官署名。宋制﹐門下省設(shè)登聞檢院﹑登聞鼓院﹐掌管受理官員及士民章奏表疏。凡申訴進狀﹐先經(jīng)鼓院﹐或為所抑﹐則至檢院。二院合稱簡(檢)鼓院。見《宋史.職官志一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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