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制 古代,父母死后,子女按禮須持喪三年,其間不得行婚嫁之事,不預吉慶之典,任官者必須離職,稱“丁憂”。 丁憂源于漢代。
遭父母之喪,守喪三年。
《新唐書.卷一六四.崔玄亮傳》:「父喪,客高郵,臥苫終制?!?br>唐.白行簡《李娃傳》:「終制,累遷清顯之任?!?br>
一種埋葬的方式。引申為葬具。
《晉書.卷一.宣帝紀》:「先是預作終制于首陽山,為土藏,不墳不樹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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