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舊五代史·唐書·王镕傳》:“莊宗以镕父友,曲加敬異,為之聲歌,镕亦報之,謂莊宗為四十六舅。中飲,莊宗抽佩刀斷衿為盟,許女妻镕子昭誨?!焙笠蛞浴案铖啤敝^割下衣襟交給對方,作為兒女許婚的信物。
⒈ 后因以“割衿”謂割下衣襟交給對方,作為兒女許婚的信物。
引《舊五代史·唐書·王鎔傳》:“莊宗 以 鎔 父友,曲加敬異,為之聲歌, 鎔 亦報之,謂 莊宗 為四十六舅。中飲, 莊宗 抽佩刀斷衿為盟,許女妻 鎔 子 昭誨。”
《元史·刑法志二》:“諸男女議婚,有以指腹割衿為定者,禁之?!?/span>
⒈ 昔時為兒女訂婚,倉卒之間來不及置辦信物,雙方家長遂各自割下一塊衣襟,作為信物。見也作「割襟」。
引《舊五代史·卷五四·唐書·王镕傳》?!对贰ぞ硪哗柸ば谭ㄖ径罚骸钢T男女議婚有以指腹割衿為定者,禁之。」
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(wǎng)絡(luò)或由網(wǎng)友提供,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(lián)系,我們將立即處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中華漢語詞典allstream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24058711號
免責(zé)聲明:本站非營利性站點,以方便網(wǎng)友為主,僅供學(xué)習(xí)。合作/投訴聯(lián)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