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遭到誣蔑牽連。
⒈ 遭到誣蔑牽連。 《新唐書·張嘉貞傳》:“帝數(shù)幸 東都,洛陽(yáng) 主簿 王鈞 者,為 嘉貞 繕第,會(huì)以贓聞,有詔杖之朝堂。
引嘉貞 畏衊染,促有司速斃以滅言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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