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遙買杖
李遙買杖朗讀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(shù)十錢買之。
是時,秭歸適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
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
”遂以告官司。
吏執(zhí)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
榜掠備至。
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
有司詰其行止來歷,勢不可隱,乃通隨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
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,因緣及其隱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隨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亡命。 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(shù)十錢買之。 是時,秭歸適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 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 ”遂以告官司。 吏執(zhí)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 榜掠備至。 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 有司詰其行止來歷,勢不可隱,乃通隨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 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,因緣及其隱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
沈括(公元1031~1095年),字存中,號夢溪丈人,北宋浙江杭州錢塘縣(今浙江杭州)人,漢族。北宋科學家、政治家。仁宗嘉佑進士,后任翰林學士。晚年在鎮(zhèn)江夢溪園撰寫了《夢溪筆談》。我國歷史上最卓越的科學家之一。精通天文、數(shù)學、物理學、化學、地質(zhì)學、氣象學、地理學、農(nóng)學和醫(yī)學、工程師、外交家。
《李遙買杖》沈括 古詩翻譯及注釋
翻譯
隨州大洪山鎮(zhèn)有個叫李遙的人,他殺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過了一年,李遙來到秭歸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個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為價錢便宜,就用幾十枚銅錢買了下來。這時秭歸城中恰好又有一個村民被人所殺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兇手。被害人的兒子在街上看見李遙,識出了拐杖,說:“這是我父親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門報了案。衙役們把李遙逮住,經(jīng)驗證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盡了。李遙確實是買的拐杖,然而賣拐杖的人已不見了,李瑤無法還給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對李遙進行審問,問李遙是哪里人,李遙知道無法隱瞞,就說出自己的真實住址。秭歸縣衙與隨州地方官府取得聯(lián)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殺人潛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殺人案告破。最終不知道那個賣拐杖的人是誰。集市上的人千千萬萬,而李遙恰巧遇到賣拐杖的人,就此牽連到他的過去導致隱情敗露,這一件事也真的蹊蹺啊。
注釋
隨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縣東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歸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數(shù):幾
是:這
適:正好,恰好
為:被
驗:檢驗
榜掠備至:受盡拷打。
實:確實
通:押送到。
?。簲÷丁?br />怪:對..........感到奇怪
《李遙買杖》的詩詞大意
隨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逃亡。一年,到秭歸,因此從市場,見賣柱杖的人,一般用幾十個錢買的。
當時,秭歸正好又有一個鄉(xiāng)民被殺了,尋找罪犯。
百姓的兒子看見李遙拿杖,認識他,說:“這是我父親的手杖呢。
”于是告訴官府。
吏逮捕遙證明的,果食邑民之杖的。
拷打備至。
遙是買拐杖,而賣拐杖的人已不見,最終沒有來自明。
有關部門問他的行動來歷,勢不可隱藏,于是貫通隨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就失敗。
市民千萬而遙恰好遇上了,因緣及其隱藏,這是件奇怪的事。
* 以上翻譯來自百度翻譯(AI),僅供參考